2019年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公告【19人】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成立于1960年,是隶属于上海市交通委的一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主要承担高职(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中职、中高职、中本贯通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和职后技能培训。历经近60年的办学历程,形成中、高职办学齐进、职前和职后教育并举的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学校中职有轨道交通系、现代交通运营与管理系、资源和环境系3个专业系。
中职10个专业:设城市轨道交通供电、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运用与检修、电气运行与控制;汽车运用与维修、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3D打印设备应用)、物流服务与管理;城市燃气输配与应用(市重点专业)、给排水工程施工与运行等。中高职贯通4个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航空地面设备维修;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高职有7个专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城市燃气工程技术等。中本贯通专业:通讯工程(轨道通号技术)。
学校地处上海中心城区徐家汇,现有凯旋、漕宝、嘉定三个校区,拥有配套齐全的实验、实习、实训设备,建有“城市交通信息技术应用”开放实训中心。目前,在编教职工207名,在校学生3217名左右。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专业方向
二、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专业课教师(表格1-9)
职位说明:
1、轨道车辆专业教师:能够承担轨道车辆车体构造、电机电器、电力牵引、机械、空调、制动装置、传动控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行车组织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及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企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2、轨道机电专业教师:能够承担轨道交通车站机电设备(空调、闸机、售票机等)及专业基础课(工程力学、机械制图、机械基础、机械设备)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及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轨道交通企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3、轨道信号专业教师:能够承担轨道交通信号系统原理、信号基础设备、车站联锁设备、ATC系统和DCS系统等的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同时能承担相关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及学生带教工作。(具有相应职业资格及企业经历的优先考虑。)
4、电工实训专业教师:能够承担电气类专业实训室、电工、低压电工操作等方面的实训室管理及相应的实训带教等教学任务。(持有高级电工、钳工、特种作业操作(电工)证等职业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5、钳工实训专业教师:能够承担钳工(初中级)的实训带教和管理等教学任务。(持有高级电工、钳工证等职业资格证书优先考虑。)
6、汽车专业教师:专业能力较强、能够承担汽车专业方面的教学、科研任务,表达能力好。
7、基础化学专业教师:能胜任化学课教学及科研任务,同时承担部门管理助理工作。
8、燃气专业教师:专业能力较强、能胜任燃气专业课教学及专业实训工作。
9、给排水专业教师:专业能力较强、能胜任给排水专业课教学及专业实训工作。
任职要求:
相关专业毕业,承担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相关专业毕业,有较强的责任感与职业道德、品行良好、德才兼备、热爱工作、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能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础课教师(表格10-13)
职位说明:根据学校需要,承担相关课程的教育教学;掌握本专业的学术发展动态,承担教学管理、专业建设和课程开发工作;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积极开展教材编写、科研课题项目开发等工作;能够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专业对口,研究生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有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学经历者优先。品行良好,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三)助理教研员(表格14)
职位说明:参与学校教育发展研究,撰写教育研究报告,组织师生参加技能比赛,以及各类科研课题的管理、校刊编审等工作,协助做好学校教学评估。
任职要求:35周岁以下,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文字编辑能力及熟练的信息技术运用能力,有从事教育研究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专职辅导员(表格15)
职位说明:担任2-3个高职班级的辅导员工作,负责相关班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根据学校需要,承担学校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团学和学生社团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品行良好、德才兼备,具备一定学生工作经历,语言文字能力较强,身体健康者优先考虑。
(五)汽修实训教师(表格16)
职位说明:主要承担汽车维修工、汽车电器维修工及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等项目的理论知识授课、操作实训的讲解和示范、技能鉴定的技术支持及学员教学次序的管理等工作。工作地点为威东路1518号33职业技能鉴定所。
任职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有汽车维修高级技师证书及10年以上汽修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能适应职后培训对工作时间的要求,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良好的表达和沟通能力;获得省市级以上汽修技能竞赛名次者获得省市级以上荣誉证书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点击附件下载《教师招聘报名表》或登陆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网站(http://www.gysyxx.net),在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本人承诺所填信息属实并签名。采取邮寄纸质材料的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身份证、户籍证明(非沪籍的社会人员提交居住证复印件)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寄至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凯旋路2050号1号楼519室组织人事部收),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
我校将根据收到的报名资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笔试和面试。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前,不予接待应聘来访。
2、考核
我校教师招聘考核采取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复试等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师德素养、专业经验、技能水平、技术开发能力、教学水平等,基本采取试讲和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
3、体检
根据初试、专业技能考核、综合复试,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学校指定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4、考察
由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外省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6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74847
下载附件: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上海市公用事业学校(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轨道学院)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