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空白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大专毕业生须出具高校的师范类学籍证明或其他师范类的证明材料(职高实习指导师、小学体育岗位除外),但7月15日前必须将学历证书送到教育局审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岗位(专业)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本人未按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空缺由该岗位笔试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作放弃,其名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已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相关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采用模拟上课(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等学科增加专业技能测试,模拟上课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60%;职高实习指导师,模拟上课占20%,专业技能测试占80%)形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规程届时发布在乐清教育局网站。
(五)体检与考察
1.初定对象确定。面试合格者按笔试、面试成绩1∶1比例计算综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初定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下列次序优先:(1)笔试成绩高分者;(2)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3)全日制学历高者。入围对象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2.对初定对象进行审核(含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考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人力社保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社保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自负。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报考对象弄虚作假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在考试中发现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并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
5.体检考察入围名单一经公布,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1.审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乐清教育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2.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按成绩高低为序在已公布的招聘计划的岗位中进行自主择校。
3.非乐清户籍的聘用对象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落户到乐清市。
4.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3天内到学校报到。对迟到1周者进行批评教育;超过1个月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不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职高专业课教师和职高实习指导师在一年试用期内考核合格,但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允许其延长试用期一年,如第二年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二)聘用前,拟聘对象应及时将本人档案调至市教育局。
(三)报考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或在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规定执行。
(五)报考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规范程序,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乐清教育局网址:
http://www.yueqing.gov.cn/col/col1390189/index.html
咨询监督电话:
62522082、62521704(市教育局)、61882273(市人社局);
网上注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2529901
(八)本通知由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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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