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成绩和面试入围人选于考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因放弃或未通过资格复审出现空出面试入围名额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面试入围人选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障交费凭据、单位出具的从事专职学生思政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其中信息系统技术员岗位先技能测试后面试,技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放弃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
在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排序。考生可在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后3个工作日登陆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nbpt.edu.cn/)查看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或面试(含技能测试)成绩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在2019年9月30日前,拟聘用人员不能将人事档案调至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的,或逾期不按规定报到的,或不能取得规定学历、学位(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指标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nbpt.edu.cn/);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nbhrss.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处):0574—86891931;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4-89298058。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单位地址:宁波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北仑区新大路1069号)
咨询电话:0574-86891361,86891327;联系人:姜老师,胡老师。
点击下载>>>
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