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笔试。3月2日(周六)笔试,拟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加考试,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各科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和岗位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法规、教育理论占20%,对应学科专业与教学知识占80%。笔试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4. 考核。3月3日(周日)举行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其他岗位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考核拟在湖南师范大学进行,方式初定为试教,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待定。考核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体检程序(高中信息技术考核不设合格分数线)。考核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 总成绩合成。各类岗位考生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6. 体检
(1)已自主选择学校的人员入围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况,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时,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7. 自主选择学校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在所报考科目中自主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出现放弃自主选择学校的,则从报考同一科目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择单位顺序,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抽签确定)。
(2)自主选择学校由浏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自主选择学校的地点为浏阳市教育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8. 考察(含资格终审)
选岗结束后,对选岗考生进行考察(同时进行资格终审)。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况,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9. 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公众微信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不低于五年。
六、其他
1. 根据浏阳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机关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经认定为“专业英才”的,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职称)10万/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或注册类执业资格)3万/年、全日制本科生1万/年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在浏阳落户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1万元的购房补贴。购房后,原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减半继续享受。
2. 所有录取人员在未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可到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
3. 招聘工作由浏阳市教育局和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3682052(浏阳市教育局政工人事科)
0731—83655275(浏阳市人社局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
0731-83682013(浏阳市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1-82875809(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31-83611642(浏阳市纪委信访室)
点击下载>>>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阳市教育局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