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统一笔试
1.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
地点: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市湖滨新区三峰路17号),具体请查看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三)面试
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
1.统一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三支一扶”办划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个别岗位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市“三支一扶”办负责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在面试开始前对考生身份证、江苏省“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现场告知,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部门(单位)组织考察,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事业单位聘用审批手续。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招聘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0527-84353007;
考务技术咨询:0527-84353881;
监督举报:0527-84359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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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宿迁市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