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4月12日,凭《核对单》和本人身份证到浣东北路51号一楼大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考场。
(4)参加一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按卷面分数计算。参加两门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学科专业知识》×70%+《教育基础知识》×30%。
(二)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入围人员最后一名者出现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入围人员;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分值: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聘用办法
1.确定上线人员。根据总分(总分=笔试总成绩×50%+面试×50%),按照各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上线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分相同现象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上线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均确定为上线人员。当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数时,差额1人确定上线人员,该学科岗位最后一名不予聘用。
2.组织上线人员体检。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http://www.zhuji.gov.cn/col/
col1474916/index.html)公告公示栏。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上线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确定正式聘用人员。根据拟聘用人员的档案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正式聘用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聘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报到。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9年8月15日前持身份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等向诸暨市教育局党建室报到,逾期作放弃论。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5.择岗。教育局公布具体岗位,聘用人员(同一学科的A类、B类聘用人员合并)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就业岗位。
6.聘用人员为在诸规模较大民办学校在岗教师的,按市政府原有相关规定落实工作岗位。
7.尚无教师资格证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见习期内(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见习期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得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三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调离教师岗位。
8.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信息发布与监督
1.2019年1月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http://www.zhuji.gov.cn/)和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74916/index.html)公告公示栏、诸暨日报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政策,接受考生咨询。考生成绩、体检、上线、聘用名单及相关通知、信息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发布。
2.强化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是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要求,招聘工作将依法依规、严密有序地进行。对招聘工作和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向诸暨市教育局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575-87029512(党建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