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审查
人事处会同各招聘单位(校内)根据招聘条件、实际需要和履行岗位职责匹配程度,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
通过人事处和各招聘单位(校内)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面试考核由招聘单位(校内)组织,考核需提前通知人事处派人参加,参加考核人员需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学校现场审核资历条件和相关证书的真实性,对证件不全或资质不符的,取消考核资格。通过考核的人员,经招聘单位(校内)领导班子讨论通过后报人事处。
(五)体检和考察
人事处协同招聘单位(校内)组织通过考核人员的体检和考察。
(六)公示与签订合同
通过体检和考察人员,由人事处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期间无人提出异议者经校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有人提出异议,根据异议的性质决定是否提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四、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提交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和提交材料错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 大连市凌海路1号 大连海事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116026
联 系 人:徐老师 董老师
联系电话:+86-411-84729228
附件1:2019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招聘实验教师岗位信息一览表
附件2:2019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拟聘用人员登记表
附件3:2019辽宁大连海事大学招聘实验教师应聘人员一览表
附件4:亲属关系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