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四川泸州西南医科大学编外招聘公告【29人】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需要,西南医科大学现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外招聘,被录用人员管理和相关待遇按照《西南医科大学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西南医大人﹝2017﹞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西南医科大学官网[http://www.swmu.edu.cn/]和西南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http://rsgz.swmu.edu.cn/]上发布):
一、学校概况
我校是四川省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川滇黔渝结合部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泸州市,学校始建于1951年,其前身是西南区川南医士学校。1959年升格为泸州医学专科学校,1978年升格并更名为泸州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西南医科大学。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1年起先后开始联合培养博士和中医师承博士,2003年获学历教育留学生招生资格,先后开展学历教育本科和留学生研究生培养工作。2010年获准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西南医科大学以医学为主,理学、管理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现有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9个,省部级重点学科7个;有30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13个,双学位专业5个;是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临床医学专业综合改革”“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是四川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示范性实践教学基地;是“四川2011心血管疾病防治协同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具体信息可查阅我校官网)。
二、基本要求
(一)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职业道德良好;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应聘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三)应聘者须具备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3月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其中,应聘要求的学历或学位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不接受其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三、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
详见《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3月编外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见附件1)。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南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站[http://rsgz.swmu.edu.cn/],应聘者登录报名网站、注册账号,如实准确填写《西南医科大学2019年3月编外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上传相片,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0日9:00至2019年2月18日18:00。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网络初审和现场复审。
1.网络资格初审
(1)学校人事处将在2019年2月21日18:00前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表》完成网上资格初审。应聘者应自行即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网络初审结果。
(2)打印《报名表》。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须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表》2份,供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凭网络反馈的信息,于2019年2月26日--28日18︰00前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应聘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考核。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2.现场资格复审:
复审时间:2019年3月8日9:00—18:00。
复审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德诚楼7楼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702室)。
通过网络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带上以下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报名表》2份(报名系统打印并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应聘者是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合招聘条件者,将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岗位要求须中共党员的提供)。
(5)其他与应聘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3月9日8:30—10:30。
(2)笔试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具体考室安排在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
(3)笔试范围:考试范围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4)题型:笔试题型全部为选择题,满分为100分。请考生自行准备好2B铅笔和橡皮擦等考试用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9年3月9日16:00前公布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上,请应聘者自行上网查询。2019年3月9日17:00前人事处接受笔试成绩复核申请。
2.心理测试
所有岗位应聘者均需参加学校安排的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3月9日11:00—12:00。
测试地点:西南医科大学城北校区荟文楼(具体考室安排资格复审时另行通知)。心理测试结果只供校方参考,不向社会公布。
测试形式:人机对话。
3.面试
(1)面试时间:2019年3月10日。根据每个岗位职数,按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同一岗位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上述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2)面试方式:
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试讲+现场问答,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应聘者实现教学目标的能力、掌握教材内容的能力、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效果等要素。试讲时间为20分钟,试讲完后,进行不超过10分钟的现场问答。评委结合应聘者试讲与问答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现场公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签字确认。试讲题目在现场资格复审后派发,同一岗位试讲题目相同。
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重点考核应聘者的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能力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评委现场公布成绩,应聘者现场签字确认。
面试当日,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考。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公布总成绩、岗位成绩排名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总成绩、岗位成绩排名、拟录用人员名单(根据岗位指标按同一岗位考生得分从高到低等额录取)于2019年3月10日24:00前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登陆查看。
总成绩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录用。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安排在2019年3月11日,具体集合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随拟录用人员名单一起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以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我校人事考试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学校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以先签约上岗,但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学校立即予以解约,相应责任由该应聘者承担。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我校人事处通知报送以下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以及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学位要求的,下同)。
2.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2019届毕业生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报到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
4.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对应聘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因以上原因产生的空额,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5.学校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学校与本人正式签订聘用协议。
五、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学校在西南医科大学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因应聘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试讲、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二)请应聘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如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830-3160509(西南医科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文老师、杨老师
监督电话:0830-3163678(西南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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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医科大学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