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成绩采用笔试、面试讲课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讲课权重比例为5︰5。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讲课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讲课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5、考核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在考核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递补。
有违法违纪和不法行为的;报考资格条件不真实的;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话;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其它情况。
6、公示
经笔试、面试讲课、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招聘工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市纪检、监察部门举报。举报电话:3152753或3152728。
7、其他事项
新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录单位、学科教师分配表,自主选择学校。如有弃选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等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新录用毕业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市教育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辞退。
一高中招聘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各1 名。生源必须是国家部属师范大学毕业生;九高中招聘历史1名学校所在地南票区,其它学校均在市内。
8、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核合格人员,由教育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1、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确保所填报的通讯畅通。报考过程中,如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准确,留存通讯方式不畅通,后果由考生自负。
2、考试实行回避制度,凡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或进负责招聘的工作人有规定范围内应回避的亲属关系的,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应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招录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葫芦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招聘信息网址:辽宁省葫芦岛市教育局:www.hldedu.com
咨询电话: 0429-3112481
下载附件:附件.rar
葫芦岛市教育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