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须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其中2010年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携带服务所在地的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同时加盖市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印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上述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含加分)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1.5(由此产生的小数按四舍五入法进为整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考生名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同岗位进入资格复审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程序。
10月16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10月17日至10月18日的工作时间到濉溪县人社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及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在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并打印)及招聘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除上述材料外,报考人员中:
(1)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2)属2012年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书面证明,证明中须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种类、任教学科等信息。
(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10月1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递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10月22日,递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后仍出现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实际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面试人员名单于10月 24日公布,面试通知书于10月25日至10月26日领取。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面试于10月27日至10月28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面试分数为100分,当场向考生公布。
(五)体检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 (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于10月29日在上述网站公布。按照考试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及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10月30日在上述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县人社局五楼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交体检医院),体检时间见体检通知书。
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应于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人员名单于11月5日在上述网站公布。
考察内容主要是: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
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在同岗位面试入围人选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述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其对应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聘用人员名单。
2、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2012年应届及成人教育毕业生未能在2012年12月31日前提供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的中小学教师,根据各校岗位招聘计划和聘用人员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由聘用人员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超过一年,合同制管理。试用期内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要求与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在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sxrsrc.gov.cn)、淮北教师招聘网www.wenwu8.com、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发布,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濉溪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61—6082716(县人才服务中心)
0561—6077671(县教育局)
监督电话:0561—6089002(纪委、监察室)
濉溪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