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45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及国家承认的学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至199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幼儿教师的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1992年民师整顿时,县教育主管部门下文批准现仍在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和现在岗位任教的乡镇、校聘临时代课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7年8月31日后出生);
(七)报考各学段教师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报考幼儿教师的,应具有幼儿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报考小学教师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报考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和报考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八)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同意报考的证明。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教师245人,详见《濉溪县2012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rsrc.gov.cn)。报名时间从2012年8月22日8:00至8月28日17:30止。
报考人员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按学段学科进行报名,在网上阅知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濉溪县201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取消面试资格。招聘期间,须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并确保联络畅通,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报名和参加考试。
2、资格审查和确认:由县招聘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确认。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2年8月30日前登录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尚未初审或未通过初审的,在2012年8月31日之前可以修改信息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需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银联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2年9月4日17∶00之前在网上按安徽省物价局《 关于同意继续执行事业单位录用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90元(每科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岗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竞争比例。达不到竞争比例的岗位将予以取消或相应减少招聘岗位数。因达不到竞争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于2012年9月6日在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www.sxrsrc.gov.cn)、淮北市人事考试网(www.hbpta.gov.cn)等网站发布(以下招聘信息均在两网站进行发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于9月7日9: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将不再参加笔试,考务费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于2012年9月17日9:00至9月21日9:00从濉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sxrsrc.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共2科,分综合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目共一份试卷,综合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于2012年9月23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占70分,公共知识占30分。
由安徽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在村任职2年及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报考人员,凭省选聘办颁发的大学生村官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经安徽省统一招募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招聘岗位,按规定程序审核通过后笔试科目成绩增加2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县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加分审核。加分审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