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章丘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7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
(三)报考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认定学科须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被单位聘用人员,报名时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同意应聘证明模版见附件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应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94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条件详见《2018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汇总表》,各学段学科岗位计划具体学校分配情况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在选岗前及时发布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7日08:00-7月28日17:00
查询时间:2018年7月27日08:00-7月29日12:00
缴费时间:2018年7月27日08:00-7月29日17:00
咨询电话:18663787157,咨询电话请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拨打。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次招聘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于2018年7月27日8:00—7月29日17: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80元(每人每科40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8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8年8月2日上午8:00—8月4日上午8: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报考专业技能岗位(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5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岗位计划调整到同一学校其他非专业技能岗位,并及时发布公告;报考非专业技能岗位(音乐、美术、体育以外学科)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和核减的岗位计划调整到同一学校其他非专业技能岗位,并及时发布公告。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章丘政务网、教师招考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专业技能岗位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以及非专业技能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笔试准考证、《2018年济南市章丘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必须在2018年7月27日之前取得,且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代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在2018年7月27日前取得)。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与简章要求不符、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笔试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专业技能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并缴纳专业技能测试费70元;非专业技能岗位的应聘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六、考察、体检及选岗
考察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招聘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至少2名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出具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意见。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内,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3、选岗。报考学科有多个岗位的,经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五、成绩计算方法”中的规则确定顺序。
岗位一经选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选岗签字确认后放弃聘用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选岗签字前确认放弃造成的空缺,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章丘政务网”和“教师招考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的人员为劳动合同制教师,与聘用学校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5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期结束后,经学校申请,章丘区教育体育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和劳动合同制教师考核情况,确定学校续聘人员和数量,办理相关续聘手续、续签劳动合同。聘期结束后,如学校不再需要本岗位教师,学校可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终止劳动合同。
此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由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2930元,绩效工资按学历层次分别为:研究生1600元、大学本科1400元、大学专科1300元。绩效工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当予以调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在明水、双山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以外学校任教的教师享受每月200元农村教师补贴。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农村教师补贴、社会保险金及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均由区财政负担。
八、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监督电话:0531-83212089
咨询电话:18663787157
九、其他
1、简章发布地址:章丘政务网。
2、为了便于应聘人员及时、快捷的查询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招聘简章以及招聘过程中的各项成绩公示、通知等将在“章丘政务网”和“教师招考报名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浏览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济南市章丘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