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外县(市、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在外县(市、区)任教的教师回原籍以及引进特殊人才开通绿色通道,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选调一批外县(市、区)工作的教师。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学科及名额
选调岗位学科及名额,视赣县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和中小学教师招聘情况,结合本次选调报名情况最终确定。
二、选调对象
(一)赣县区籍外县(市、区)教师:
1.赣县区户籍在其它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2.赣县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3.赣县区户籍城乡居民的配偶或子女在外县(市、区)任教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
赣县区户籍的认定办法为参加高(中)考前系赣县区户籍或2018年7月1日前具备赣县区户籍。
(二)特殊人才:
省特级教师、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获评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可不受户籍限制,并免试直接调入。
三、选调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教龄满三年以上;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年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
四、选调程序
1.报名:2018年8月1日至8月7日(工作日),携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为赣县区户籍或单位的,提供父母户口簿和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开具的关系证明材料;配偶为赣县区户籍或单位的,提供配偶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和结婚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手册、所获荣誉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以及本人免冠同底二寸彩照2张到赣县区教育局办公室(赣县区行政服务中心中塔楼1604)现场报名。
2.面试:8月10日,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另行公告。
3.考核体检:8月13日,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审查考核;审查考核合格的,于8月15日按《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规定参加体检,体检地点为赣县区人民医院,体检有关费用自理。
4.聘用:8月17日,对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由区人社局开具商调函。8月25日前,须办理好人事关系及档案调动事项,凡未办好的,视为自动弃权。8月26日,统一到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协议;一经聘用,则须在我区任教学校工作5年以上才能申请调动或者参加其它招聘考试。
五、编制和待遇
1.本次选调使用赣州市编委下达的聘用教师控制数,调入教师在薪酬待遇、住房公积金、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与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被聘用人员按照上级及我区有关规定进行岗位聘用并按新聘岗位享受工资福利待遇。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考核选聘外县(区、市)赣县区籍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周光仁
副组长:谭晓芳
成员:刘桂健彭锋钢黄猛张石凤
谭裔明邝宏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考核聘用工作的日常事务。
联系电话:0797-4441307
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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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