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教师招聘【50名】
招聘单位和岗位
参加本次招聘单位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事业编制。
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仅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届研究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2018届毕业生及尚未初次就业的2017届毕业生)
(二)201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高考,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应届优秀毕业生:
1.全国重点大学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30%的毕业生;
2.浙江省内普通高校的师范类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的毕业生;
3.普通高校的师范类省级优秀毕业生或省级优秀学生(团)干部,或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10%的毕业生;
4.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免费师范生。
(三)在职教师
1.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
2.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教师;
3.具有省优秀教师、省春蚕奖、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教师或具有副高职称的在职教师;
4.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5.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等荣誉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在编教师;
引进的优秀校长、教师,按照《关于印发西湖区优秀教育人才引进和奖励办法(试行)通知》(西政办〔2017〕83号)落实相关奖励政策。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职业道德,就是同人们的职业活动紧密联系的符合职业特点所要求的道德准则、道德情操与道德品质的总和,它既是对本职人员在职业活动中的行为标准和要求,同时又是职业对社会所负的道德责任与义务。)。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国和省级知名校长、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可适当放宽。
4.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5.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测试得分:87分-91.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少数难点音有时出现失误。词语、语法极少有误。)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测试得分:80分-86.99分之间朗读和自由交谈时,个别调值不准,声韵母发音有不到位现象。难点音失误较多。方言语调不明显。有使用方言词、方言语法的情况。)及以上(对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
6.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和资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计划》。
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26日共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报名地点请以招考公告上的地点为准):各招聘单位
(二)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面试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一般采用试讲、说课、问答等方式综合评定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区教育局对面试工作进行监督。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对面试成绩在60分合格线以上的,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对象。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其他说明
专业条件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
政策咨询电话:(0571)8796507087965097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965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