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承德市承德县选聘高中教师招聘公告【10人】
为大力加强我县高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参照《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涵养优质教育资源,结合我县高中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教师。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选聘高中教师10名,其中:数学2名,语文、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各1名。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含专科起点的研究生),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读取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的专业与报岗学科需相同或相近。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6日至2000年6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选聘岗位、选聘人数、选聘条件等详见《承德县2018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本县内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在编教师,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但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的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承德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及有关信息。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至6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承德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314-3017083。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需携带本人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应届生须出具院校提供的有关学历层次、学位、毕业时间等证明)、学位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须携带本人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4张。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
2.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评委: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协商确定,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面试工作进行巡视。
4.面试方法及内容:面试采取情景模拟讲课和说课两种方式进行。面试准备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其中情景模拟讲课时间为15分钟,分值为100分;说课时间为5分钟,分值为100分。模拟讲课及说课内容为承德县2018年使用的高中教材;评委依据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于2018年6月28日至6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承德县人社局领取《面试通知单》。考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
6.面试总成绩的合成。面试总成绩=情景模拟讲课成绩×70%+说课成绩×30%(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
7.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分岗位依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末位考生面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各岗位情景模拟讲课成绩由高到低、师范类毕业生、有教学工作经验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果以上项目均相同,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体检
组织参加体检人员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分岗位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聘条件,确认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选聘人选在承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dx.gov.cn/)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对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公示期间被举报查实的考生以及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其选聘资格,将根据本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按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标准及有关工资政策执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此次被公开选聘的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后方可流动;服务期未满擅自离职的,需缴纳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相关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及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整个选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此次选聘教师所发生的费用由县财政据实支付。
4.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交县人社局人事股,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5.凡涉及到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六、附则
本方案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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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