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本园现因工作需要,根据《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不含2018年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幼儿园教学助理1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职责与义务;
3.取得与所聘用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和岗位条件
任职资格:
1.必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教育管理或美术教育、音乐教育等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曾在幼儿园担任过班主任3年以上,有艺术特长者优先。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幼儿园不提供住宿。
2.有良好职业的道德、对幼儿有爱心,有较好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写作能力较好,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勤奋好学、敢于开拓创新,办公软件操作较熟练,善合作沟通,普通话流利。有教研组长(幼儿园)经验者优先。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3日下午15:00时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自行下载填报《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①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5月17日—21日下午15:00前将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发送电子邮件至2406078145@qq.com。发送材料时,须在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位。
②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带上身份证及填报好的《广州市天河区公办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亲自前往招考地点(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2号金莲花园内清荷幼儿园)进行现场报名。
③本次考试不设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报考前认真查看职位条件。
报考要求
编外人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以上方能开考;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
2018年5月21日下午14:00-16:30
(一)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见《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附件2)亲自前往天河区清荷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42号金莲花园内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主要审查应聘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者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试
1.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匹配性,采取结构化面试、试教两个环节;根据本园所聘岗位的需要,另增加了笔试环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试教、笔试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2.试教人选依据结构化面试合格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按照1:3至1:5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达不到设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试教条件的人数进行。
3.结构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30%,试教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70%。结构化面试、试教或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聘者人员与幼儿教育和所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30%+试教成绩×70%。
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的不予录用。
六、体检、组织考核、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的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天河区教育在线(http://www.tianhe.org.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证件虚假或因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可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福利待遇
执行《天河区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编外聘用制专任教师薪酬分配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的薪酬标准,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和学位鉴定证明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请考生在网上报名的同时及时办理相关鉴定。
(二)应聘人员在考试、资格审查、体检时所需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5639890-805。
(四)监督电话:3862790
广州市天河区清荷幼儿园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