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受到行政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在相关领域违法失信被列为失信人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2018年5月12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以及隐瞒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各县乡镇事业单位岗位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5月2日); 中小学临聘教师年龄上限放宽至45周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岗位的医院临聘人员和医改期间的同工同酬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对放宽条件后招聘的工作人员,聘用后需在招聘单位服务最低满5年,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借出或调走。
(四)临聘人员
1、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州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在岗的临聘教师。临聘教师身份证明须按统一的格式(见报名指南附表)填写完整,并到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2、卫生临聘人员是指2011年4月19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暂停招聘医务工作人员的通知》前本州各级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已经聘用的非在编人员;以及上述文件下发后,由果洛州政府审核同意后招聘的医院临聘人员;医改期间实行同工同酬的人员是指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期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列入改革范围的公立医院中通过竞聘上岗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同工同酬的非在编人员。以上各类人员报名前还一直在岗(中间无间断),否则不能按临聘人员和同工同酬人员报名。
(五)加分政策
1、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经认定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已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条件。
2、对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以上的汉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
3、临聘教师报考县及以下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六)2018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考生,不得报考。
(七)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其中,取得高中教师资格的可报考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中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2018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参加公开招聘,但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八)报考卫生护理岗位,须具备参加执业护士资格考试的条件。(具体条件参见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的报名指南)。
(九)总成绩并列处理。如考试总成绩有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十)其他有关时间年限等的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落户时间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如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为1982年5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三是各类服务项目生的服务年限和汉族子女加分年限截止到2018年5月13日。
(十一)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划分参照《青海省公务员招录专业设置分类参考目录》以及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经招聘机关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招聘岗位的具体专业均为教育部相关目录的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
(十二)招聘岗位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具体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以及学位证书中的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十三)其它相关政策及要求,详见《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指南》,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四)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五)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本公告招聘信息如有调整变化,按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最后发布的为准。
咨询电话:0975-8358116,8384835
果洛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75-8382475。
果洛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975-8383595
果洛州教育局
附件:1、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3、2018年果洛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