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计算为总成绩,不再按比例折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
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专业测试和教育理论测试。其中,专业测试主要内容为所报专业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教育理论测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教学基础知识,满分50分。上述两科测试成绩之和按百分制折算计为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定于5月27日(星期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相同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面试人选按1:3的比例确定;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确定。按上述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中的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从事教学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说课内容:报考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的,分别为特殊教育、幼儿园现行教材;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为相应专业(岗位)的初中现行教材。
面试前考生备课30分钟,说课5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说课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保证成绩的公平、公正,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需使用两组以上评委的,使用修正系数法计算最终成绩,现场只公布考生在本说课室的原始成绩。修正成绩=考生说课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的确定方法:本专业全部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值÷考生所在说课组全部考生说课成绩平均值,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先去掉1个最高分,再去掉1个最低分。
为保证应聘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另外,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也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定于6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核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考察体检的具体时间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拟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诸城市教育局分专业(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统一排序,组织依次选岗确认;填写《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入职、备案等有关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定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同时,为促进青年教师成长和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在选岗时选择到市直学校跟岗学习岗位的受聘人员,须在该岗位对应市直学校跟岗学习两年,两年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入跟岗学习单位。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最低服务期为8年。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高等院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三、其他事项
此次招聘,成立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诸城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实施,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诸城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的表格下载、报名、考试、成绩公布、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等相关信息均在“中国诸城”网站(http://www.zhucheng.gov.cn)予以公布。浏览、查找方法为:登陆“中国诸城”网站,在网站最下方“相关网站链接”栏目下“政府工作部门”中,点击“人社局”中“人事考试”版块或点击“教育局”中“通知公告”版块。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该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公告,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阅卷等均委托外地有关考试机构承办,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6062524。
附件:
山东省诸城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附件1: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18年山东省诸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