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市2018年从市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18年玉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玉林市教育局批准,2018年我市计划从市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北流市在岗市代课人员和离岗市代课人员。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共30名,其中:从在岗市代课人员中招聘25名,从离岗市代课人员中招聘5名。
三、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五)符合计生报考条件。
四、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和缴交考试费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以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
(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和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1.现场审核时间:2018年4月12日至4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现场审核地点:北流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现场审核需提交材料:
⑴《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从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平台(www.gxeea.cn)上下载填写);
⑵户口簿及有效身份证(第二代);
⑶任教学校及中心学校、市教育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必须有负责人签名并盖公章);
⑷学历证书;
⑸教师资格证;
⑹加分材料。
以上材料交证明原件,证件(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考证明、加分材料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期间提交,逾期无效,责任自负。
4.网上资格审核、缴交考试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按玉林市的相关规定进行。
对在报名和资格审查中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加分
(1)教龄加分:教龄按每满一年进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计分。具体加分标准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市教育局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2)学历加分:比符合要求学历每高一个学历层次的加2分。即专科毕业加2分、本科毕业加4分、研究生毕业加6分。
(3)奖励加分:对获得北流市教育局、县(处)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其处级以上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和奖励予以加分(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只计其在市代课教师在岗期间所取得的),具体如下:北流市教育局加3分,县(处)级加4分,市(地)级加5分,省(部)级加6分,国家级加7分。奖励分累计不能超过7分,同年获得的同类奖励只给级别高的荣誉加分(荣誉称号和奖励的颁发单位必须是各级机关或教研机构,不包含新闻媒体、学会、协会、组委会、论坛等)。
(4)职称加分:三级加1分,二级加3分,一级加5分,高级加7分。加分以人社(职改)部门的批文及经人社(职改)部门认证有效的资格证书为依据。
(5)职务加分:对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学校中层以上任职满一年的现任领导予以加分,其中学校中层领导(含教学点、分校负责人)加2分,校级领导加4分。加分以任职文件为依据。已离岗的原市代课人员此项不予加分。
(6)计生加分:
①已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加6分。加分以独生子女光荣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有审核人签名)为依据。
②符合生育条件且女方年满49周岁(计算年限至2018年3月31日止)还未生育孩子的加6分。加分以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有审核人签名)为依据。
③农村双女结扎户加4分。加分以结扎证及县(市)级计生行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必须有审核人签名)为依据。
以上六项加分可累计,上不封顶。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六、考试
1.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12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2.考试地点:考点统一集中设在玉林城区。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5月下旬通过报名系统平台查询考试成绩,具体时间见报名网站。
七、考核与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的岗位人数,依据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如总分相同,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职称高者优先;加分、职称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的,教龄长者优先。
如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进入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同时必须进行报考资格复核。报考资格复核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含加分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二)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含照顾加分)、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九、选岗
公示结束后,由市教育局组织拟聘用人员按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遇2人以上同分排名,加分多者优先;如加分相同,则依次以职称、学历高低确定,高者优先;如加分、职称、学历都相同,再以教龄长短确定,教龄长者优先;如再相同,则以抽签形式确定选岗次序。
十、聘用及待遇
对符合聘用要求的拟聘人员,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审批,由用人单位凭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员名册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到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十一、纪律监督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考试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775-6237195(市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775—6229720(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2018年北流市从市代课人员中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北流市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