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为做好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按照《2017年度防城港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公告》的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成绩的基础上,每个岗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二)免笔试岗位面试人员的确定。符合招聘条件人数超过招聘岗位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和组织面试。
(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达不到面试规定的比例,又确需进人的,必须经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在核准同意开考前,报考笔试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报考免笔试岗位的面试人员,按实有人数进行资格审查。
对以上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应聘人员,均要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需由本人出具书面个人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则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二、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东兴市公招办负责通知面试入围人选将报名申请材料通过传真、邮寄或个人送达的方式,供东兴市公招办组织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二)资格审查地点
东兴市教育局五楼录播室(东兴市东兴镇兴东路201号),联系电话:0770-7675110。
三、面试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报名登记表(在报名系统平台下载打印并签名)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任教年限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
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进行审核,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东兴市公招办同意,可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供招聘单位审查,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应聘人员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东兴市公招办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
附件:1.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符合开考比例岗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140人)
2.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不达开考比例岗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63人)
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
2017年8月11日
1.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符合开考比例岗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140人).xls
2.2017年度东兴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复征补充招聘不达开考比例岗位面试入围人员名单(63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