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面试(岗位适应性测评)统一采取试讲方式进行。
1.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
(1)参加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按照招聘岗位笔试科目(两门)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个别岗位因报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确实需要补充人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后,报百色市教育局汇总审核,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2)免笔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确定。必须经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经百色市教育局授权的市直有关招聘学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报百色市教育局及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由面试实施单位通过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市直有关招聘学校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面试相关事宜。
2.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的资格审查。
(1)面试资格审查时间: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
(2)提供材料要求: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名表、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等。
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审查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
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主管部门及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定向招聘在岗代课教师的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须提供在岗代课教师身份证明、艰苦边远农村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经历年限证明,证明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出据。
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单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一致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由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举证审批表见附件4。
考生提供的证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教师资格证等)及相关材料不全、不真实或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相符,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承担。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要追究当事人及相关单位责任。
招聘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递补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3.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各县(市、区)的面试方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由各县(市、区)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学校的面试方案由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并在面试考场区域内公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进行面试时,每个考场要成立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评委由县(市、区)教育局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选派。各县(市、区)面试评委要求在本市范围内县(市、区)之间交流,每个考场交流评委不得少于30%。评委要求具备中级职称两年(含两年)以上。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不得向面试评委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不得介绍考生与评委见面。严格实行面试评委与考生“双抽签”制度。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等信息。凡透露的,扣减面试成绩的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
4.面试命题、时间与要求。
面试的命题方式及内容:距开考前5分钟,各评委组根据招聘岗位提供的相应学科教材范围进行现场命题。面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时间:全市统一(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设在同级人民政府所在地。
面试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
面试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桂人社发〔2012〕79号)执行。百色市教育局商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选派巡视员监督指导,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场监督。
经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根据《广西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文执行,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被取消的岗位,可进行复征补充招聘。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考核环节的依据。
六、考核(2018年7月20日前)
(一)确定考核人员名单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布。出现以下情形的,增加筛选条件或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免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由县(市、区)教育局商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通过组织加试说课方式确定考核人选。
(二)招聘单位负责应聘人员的考核工作
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中出现不合格的,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核。
七、体检(2018年7月底前)
考核结束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布。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应聘人员的体检工作。在县级及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自己支付。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体检工作。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组织体检部门一周内联系到符合规定条件的上一级医院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逾期不予受理。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在同一岗位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再体检。
八、聘前公示(2018年8月上旬)
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面试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百色教育网、百色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2018年8月7日)
公示期满后,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经过第一阶段的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的单位,若需要进行补充招聘的,报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审核,并统一组织一次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届时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开放“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由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复征志愿补充招聘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实际开展调剂补充招聘的报名工作。
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2018年8月9日9:00—8月10日17:30)
(一)补充招聘的条件
参加了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取得笔试成绩的考生和免笔试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已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作诚信记录备案。补充招聘时,参加补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补充招聘职位;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补充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参加全广西两个公共科目笔试的考生可报考所有的复征岗位,参加全广西免笔试的考生仅可报考免笔试的复征岗位。
(二)有关时间节点
①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8月7日)。②复征补充招聘网上报名(8月9日9:00至8月10日17:30)。③资格审查(8月13日前完成,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允许改报)。④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等环节的标准条件设置,参照本公告的第“五、六、七、八”相关要求执行。
如补充招聘结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师的岗位,全市不再组织二次补充招聘。
十一、聘用审批备案
(一)使用基本编制岗位聘用审批
1.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有关学校按照年度招聘计划人数,将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百色市教育局核准后,送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再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办理审批聘用或入编后,不再办理递补聘用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
经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经公开招考的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百政发〔2012〕30号)的第五、六章的有关条款办理有关手续。
(二)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备案
1.聘用备案。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办理编外聘用手续,并将聘用人员名单报人社部门备案,由人社部门下发通知同意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名单,并抄送编制部门、财政部门和教育部门。
2.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招聘单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聘用为控制数的人员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管理,严格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招考纪律
(一)对有下列情形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的,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4.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5.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6.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7.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8.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及考试相关设施设备的;
9.抄袭、协助他人抄袭的;
10.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的;
11.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12.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13.本人离开考场后,在本场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14.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15.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16.故意扰乱考点、考场以及其他招聘工作场所秩序的;
17.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18.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聘人员的;
19.在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资格审查验证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单位及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做出处理。
十三、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由百色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考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报考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详见相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中(附件1、2)
政策咨询电话:
百色市教育局人事科0776-2851518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6-2841758
技术咨询电话:
广西招生考试院0771—5337390/5338209
监督电话:
中共百色市纪委驻百色市教育局纪检组0776-2851958
中共百色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776-2881981
附件:1.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聘用计划表(使用基本编制).xlsx
2.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聘用计划表(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 .xlsx
3.2018年度百色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考聘用工作时间安排表 .xls
百色市教育局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