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湖北工程学院2018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教师、科研人员、实验员、辅导员等岗位人员5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详见《湖北工程学院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为人师表,身心健康;
4.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5.年龄要求:博士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行业企业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
6.学历要求:原则上本、硕、博阶段专业(或专业方向)一致或相近。硕士研究生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
三、博士研究生待遇
1.提供20-25万的博士安家费,具体标准根据引进博士学科、专业的不同确定。博士研究生录用后3年内,主持获批国家基金项目(社科、自科、艺术)的,另增加10万元安家费。
2.提供100平方米左右周转住房一套,3年内免租金。周转住房不足100平方米的,不足部分按学校规定给予经济补偿。不要求学校提供周转住房的,3年内享受1500元/月/人住房补贴。
3.若配偶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招聘程序招聘,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不符合招聘条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享受校内同等职级人员待遇。若配偶不需要学校安排工作的,5年内享受500元/月交通补贴。
4.博士研究生若无副高级职称,享受校内副教授工资待遇。
5.博士研究生享受600/月/人博士津贴。
6.科研启动费:文科3-5万,理工科5-10万。
7.学校协助解决子女入学(义务教育阶段)问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1.招聘教师、科研人员、实验员等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10月;应聘辅导员岗位的人员,具体以我校网站发布的2018年辅导员招聘公告为准。
2.报名地点: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4楼人事处412办公室(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
3.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审定。通过资格审查后,学校组织实施考核。
4.应聘人员来校现场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或函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简历电子文档统一投至学校人事处专用邮箱(rscrcyj@163.com)。报名所需材料详见湖北工程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hbeu.cn)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信息。
五、考核
1.教师岗位、科研人员岗位、实验员岗位、辅导员岗位的考核详见湖北工程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hbeu.cn)关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公告信息。
2.面试比例要求: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的硕士研究生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六、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考核入围人员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心理测试和考察。;拟录用人员经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后,在湖北工程学院网站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邮编:432000
联系人:李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712-2345365(传真)
报名地点:湖北工程学院明德楼四楼人事处412办公室。
(咨询报名专业要求等情况请与用人部门联系)。
湖北工程学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