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关于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规定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6〕208号)以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98号)精神,结合通江县公办中小学校用人需求,通江县2018年上半年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共220名,其中:高中教师40名,初中教师60名,职教师资15名,小学教师90名,幼教教师15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通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条件:
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报名时间的第一天。
4、学历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和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语文、数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小学英语、科学、计算机、心理健康教师岗位和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学科专科及以上学历。
5、教师资格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高中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报考职教师资岗位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或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其他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具备招聘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不具备招聘条件的不得报名,否则资格复审时予以取消应聘资格。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不适宜报考的;
5、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及特岗教师未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6、不愿承诺招聘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8:00至24日下午18:00。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通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条件一览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上传的照片必须与报考者本人相符。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江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将组织专人通过网络对报考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照片。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在网上选择报考岗位后,如实、准确、完整填写《通江县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初审。本次资格初审只通过网络审查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质量,不审查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须在资格复审时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将即时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确认缴费。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收费5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5日18:00时前,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报考者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8年4月8日上午(12:00前)持《报考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通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递交减免报考费用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报考费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信息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缴纳了公共科目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专业科目笔试和资格复审时使用;并于2018年4月11日上午8:00至15日上午8:30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登陆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com)自行打印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本人的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时均要作为参考凭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并且只能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者填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须与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取消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报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考试时间除外)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留错联系电话、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关机、停机、空号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开考比例
报名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的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8年4月1日前在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http://www.tjxzf.gov.cn/contentOpen/channel/596de5faabd49c4500933d93/page-2/)公告。取消招聘岗位后涉及报考者所缴纳的考务费用,通过网络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