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开放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批准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为上海电视大学,创办于1960年。学校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远程开放教育为主要形式,主要面向成人开展专科、专升本教育。学校共开设46个专业,注册在读学生约7万名,自学校开办以来共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47万余名。
因事业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志于投身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事业的人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具备应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要求详见附件。
注: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7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7日止。
2、报名方式
应聘者将本人简历及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等)通过网上招聘系统进行投递,具体网址为:http://zp.shou.org.cn/zpsys/(系统开放时间:工作日8:00-18:00)。通过其他形式投递的简历材料恕不受理。
3、资格审查
学校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在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安排综合测评。
4、综合测评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采取笔试(试讲)、面试等相结合的形式,对其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各方面进行综合测评。
5、政审
学校人力资源部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6、体检
拟聘人员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指定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7、拟聘人员的确定与公示
根据综合测评、政审、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25653951
上海开放大学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