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研究生
教育部直属重点高校的免费师范生和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研究生,报名成功后,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奉节县教育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组成考核组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考核合格现场签订双向用人协议。
免费师范生、师范类研究生招聘结束后,空余指标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2.幼教、职教中心岗位
报考幼教、职教中心岗位的报名者,于报名当天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375208529@qq.com,并于2018年3月20日关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空余招聘指标公告;若出现所报岗位无空余招聘指标,请于2018年3月21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当日20:00前发送电子件到指定邮箱;逾期没有改报其他岗位者,退还所缴纳的报名费至报名表上所填写的银行帐户。最终的报名成功者于2018年3月25日15:00-17:30在奉节县职教中心凭身份证及准考证号后四位号码(2018年3月24日下午15:00后可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上查询)领取准考证;领取地点见现场指示牌,愈期作弃权处理。2018年3月26日上午7:30开始在奉节县职教中心参加考核,不按时参加者作弃权处理。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最低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本次招聘。其中,急需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除艺体、幼教岗位外的其他岗位考试考核采取片段讲课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片段讲课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艺体、幼教岗位考核采取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专业技能考核和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核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
考核总成绩=片段讲课成绩(专业技能成绩)×60%+面试成绩×40%(每项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3.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岗位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拟聘对象。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获奖级别高低、奖学金等次高低、在校任职高低和学业成绩高低的顺序依次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优先。
(三)签订协议
确定为拟聘对象者,考核当天现场签订拟聘协议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请2018年应届毕业生务必自带)。
(四)体检
签订拟聘用协议者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等相关规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奉节县人力社保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回避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奉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附件1奉节县2018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x
2.附件2 奉节县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x
3.附件3 奉节县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