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一中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
福建省福安第一中学建校已115年,1955年被评定为福建省首批重点中学,2010年确认为省一级达标高中,2017年底省教育厅专家组到校开展首批“福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学校”评估,是福建省文明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省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省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试点实验学校、首批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省教育科研基地等。现有在编教职工224人,学生2494人。有两个校区,其中新校区占地面积341亩,一期投资3亿元人民币,新校区占地之宽广,建设之规模,设备之齐全,功能之完备,堪称省内中学一流。
因工作需要,公开考核招聘1名编制内研究生学历(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生)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高中物理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1.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18届应届毕业生)或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相关学历、学位证书需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复印件提交招聘学校,否则不予录用。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执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4.具备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下载《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新任教师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于2018年2月26日前发送到福安一中办公室邮箱1161212084@qq.com。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2.面试时随带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获奖证书和其它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上所提供一切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3.面试采用综合技能面试办法(自我介绍、片段教学及专业素养考核),面试后,由招聘方依据面试成绩确定聘用对象。
4.拟确定的聘用对象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以便后续办理入编、工资、社保等手续。
四、聘用及待遇
1.本次选聘的教师享受福建省福安市公立中学全额事业编制薪资待遇。
2.学校提供教工宿舍。
3.宁德市引进人才待遇。
根据《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宁委办发〔2017〕22号),对新录用的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高校、中国科学院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毕业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3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3)新录用人员在宁德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
五、工作纪律
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陈老师13616096669
郑老师13616089355
福建省福安市第一中学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