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检验类D、中医类E、护理类F等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下午14:00-16:30。
教育类G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时间为2018年3月18日下午14:00-16:30。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计划在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5-15(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5人以上的,按1:1.5的比例确定,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价费函﹝2016﹞2号文件的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应聘综合类A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应聘医疗类B西医医师、护理类F岗位的,面试分别采取临床基本操作、护理基本操作测试方式;应聘医疗类B其他岗位、药学类C岗位、检验类D岗位、中医类E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应聘教育类G岗位的,采取讲课测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重新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进入莱州市公安局警务训练大队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参加体能测评,相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标准执行。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对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莱州市公安局警务训练大队的,考察办法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莱州市公安局警务训练大队的体检办法和标准,还须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提出异议的(当日复检项目的除外),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考务信息查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聘用人员是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的,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正式毕业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如果不能如期毕业,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经审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镇街事业单位岗位人员,具体聘用单位岗位结合镇街人员结构比例等情况采取“高分先选”的办法确定。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应聘镇街事业单位岗位、医疗卫生单位岗位和教育类G教师岗位的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5年(含试用期)。
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立医院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28号)等规定,新进入公立医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5-2222633
莱州市教育体育局0535-2212359
莱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535-2260230
莱州市人民医院0535-2628385
莱州市中医医院0535-2279092
莱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535-2808095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3458383
报名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报名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kszx.ytrsj.gov.cn/)
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准考证打印、笔试成绩查询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ytrsj.gov.cn/)
报名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考务信息查询网站:莱州市政府网(http://www.laizhou.gov.cn)
附:1、莱州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2、莱州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3、单位同意应聘证明信(式样)
4、应届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应聘证明信(式样)
莱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
1、莱州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莱州市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