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教育局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1月3日15:00—18:00(宣讲+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二层东多功能厅(宣讲+面试)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基本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范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届免费师范毕业生。非山东省生源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跨省就业条件,并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三、招聘流程
1、报名。参加招聘的免费师范生须如实填写《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生报名表》,于2017年11月4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tjyjrsk@126.com。参加现场招聘会时,需本人持纸质版报名表到招聘会现场报到,每人限报同一所招聘学校的一个岗位。
对于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以上两所高校现场招聘的人员,请于11月15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烟台市教育局拟定于11月中下旬在烟台针对免费师范生举办系列现场招聘会。
2、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生报名表》(附件2,须本人签名)、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章的《毕业生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现场面试。现场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4、签订就业协议。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并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非山东省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在体检前提供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跨省就业书面证明,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5、体检。按有关规定组织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烟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聘用。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须2018年7月能正常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四、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政工科,咨询电话:0535-2101861,监督电话:0535-2101862。
附件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