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前进农场招聘代课教师16人公告
前进农场学校,创建于1969年,省标准化建设先进学校。隶属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局的前进农场,地处建三江管理局腹地,交通便利,铁路、公路、高速路贯穿前进农场,是粮食、货物主要集散地,商业繁荣。前进农场学校坐落在场区西北部,占地近10万平米,两个校区。学校环境优美,教学楼3栋、公寓1栋、餐厅1栋,教学设施完备,各功能室齐全,有标准的塑胶操场。学校60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415人,在编在岗教是174人,班班有电子白板,无线网络实现校园全覆盖,充分体现了网络教学的尖端科技水平,实现了教育事业的现代化。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人社局同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代课教师,为严格招聘标准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包括2018年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学历要求
(1)第一学历为具有国家统招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二表A及以上学历
(2)2018年毕业、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专业本科二表A及以上学历(由学校出具学历证明);
(3)应聘学科应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5.具有岗位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毕业的大学生待毕业时2018年7月查验,没有将取消录用资格)。
6.语文专业应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他学科应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级别证书;
三、招聘需求计划
序号 |
招聘专业 |
招聘人数 |
第一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资格要求 |
普通话要求 |
1 |
语文 |
2 |
全日制统招师范专业本科二表A及以上学历(不含二表B、专升本、中外联合办学) |
汉语言教育、汉语言文学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甲等及以上 |
2 |
数学 |
1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类)、数学教育、学科教学(数学)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二级乙等及以上 | |
3 |
英语 |
3 |
英语教育 学科教学(英语)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4 |
小学教育 |
3 |
小学教育、数学、语文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5 |
音乐 |
3 |
学科教学(音乐)、音乐教育、音乐学(师范类) |
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6 |
体育 |
2 |
体育教育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
7 |
美术 |
2 |
美术教育、师范类美术其他专业 |
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
1.将个人简历,毕业或就读学校,所学专业,照片、联系方式及报名表填写完整后发到指定QQ群。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1日至2017年10月29日。
3. 报名及联系人:报名QQ群号205044592。
联系人:王一鸣(前进农场组织部) 电话0454-5799096,手机15845447207。
4. 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的专业岗位,经考核小组研究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0月30-31日。
2.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管局前进农场组织部(前进农场机关四楼)。
3.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2018年毕业生,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原件(证明其学历层次是本科统招二表A录取和所学专业)。并且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要求盖有学校公章),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不提供此项目;
(3) 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级别,其他学科二级乙等以上。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授课专业资格与报考岗位学科相对应);2018年毕业生在毕业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免冠二寸彩照3张;
(7)政审材料
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出具在大学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纪律处分的证明材料,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已毕业大学生由户口所在地出具无违法乱纪收到刑事或治安处罚及参与邪教组织、上访等证明材料,加盖当地公安部门公章。
4.以上材料如提供虚假证件及证明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应聘教师经农场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农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实施考试工作,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考核。
考试地点: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机关大楼六楼会议室;
考试内容: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
考试时间2017年11月1日。
1、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试卷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原则上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下一轮测试。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下一轮测试(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降低比例)。
2.面试:试讲成绩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占考试总成绩40%(音体美专业同时测专业技能)。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含音体美技能)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
(1)确定的拟聘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成绩递补。
(2)体检地点前进农场医院。
(3)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录取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人社科、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代课教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2、2018年毕业生如被录取可先实习,执行代课教师实习工资,待毕业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执行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
3、拟录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七)其他事项
1、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农场招聘领导小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监督举报电话:0454-5799316(前进农场纪委)
2、被录取人员,应尽快提交个人档案供管理局人社局审核,审核合格后开具《就业介绍信》,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此公告由前进农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建三江管理局前进农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