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公告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37号)以及中共忻州市委组织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忻人社函【2017】5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拟为原平市教育科技局、原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125名。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原平市政府网(www.yuanping.gov.cn)、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www.sxxzpta.com)发布。
二、招聘单位、性质、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30个,招聘名额125名。具体单位、性质、名额、岗位等详见《原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9年12月28日至1982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2、学历、资格证要求:具体详见《原平市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和医务人员简章》。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现仍在职的人员。
征集地为原平市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到2017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聘用到事业单位试用期不满的人员、在校学生、现役军人不得报考。
现在校就读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报考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有关规定,拒服兵役的不予聘用。
以上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
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7年12月28日-2018年1月8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9日8:00-2018年1月11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12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12日17:00;
第二阶段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阶段
公告时间:2018年1月16日-2018年1月18日
报名时间:2018年1月19日8:00-2018年1月25日24:00;
查询时间:报名次日-2018年1月26日12:00;
缴费时间:初审合格-2018年1月26日17:00;
第一阶段“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岗位招聘名额1:3,将空余的招聘岗位或名额划归(增设)为原招聘单位、资格条件的其他(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市人社局备案。划归(增设)的岗位和名额,在原平市人民政府网、忻州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后,开始第二阶段报名,第二阶段报名结束,若出现报名人数少于招聘名额1:3的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名额,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原平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报考者所报岗位被撤销的,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已缴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于2018年2月28日前退回。具体改报时间、方式咨询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在以上报名时间内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在职人员报考需征得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生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网上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在报名阶段的查询时间内,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两个报名阶段,通过资格初审的,均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考生综合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不达60分合格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交费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准考证下载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名人员,请于2018年2月5日至2月7日登录忻州市人事考试网(www.sxxz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0350—3303270、3022139。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考务费用减免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第一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12日前、第二阶段报名考生于2018年1月26日前到原平市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岗位资格条件和专业需求等方面的问题,由市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报名软件方面的问题由忻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