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田地区实验中学面向全国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全覆盖目标,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补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数量,经请示上级部门同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师46名。
一、招聘范围、条件及报到时间
(一)招聘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师46名。
(二)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毕业的在校生学校开具证明后可报名)
2.专业要求:详见《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要求:32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时间
2017年12月18日至2018年3月1日
(四)基本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无宗教信仰人员。
2.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行优良,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5.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且学历已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注册备案。
6.应聘者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文科类科目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招录资格。
1.近两年在各类招录招聘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政治不坚定,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含两年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以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6.现役军人。
7.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8.和田地区财政已招聘录用的人员。
9.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解聘、辞退的人员。
二、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报到、培训、录用”等七个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报名表(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学信网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近照2张。所有报名的考生务必在报名登记表上留存有效联系电话,否则后果自负。
(2)网上报名。报名时须将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及《和田地区实验中学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学信网注册备案表于2018年2月20日前将扫描件发送至29604404@qq.com,电话通知审核通过情况。
2.资格审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各项证件进行审核。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在网上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话方式告知应聘者;现场报名由招聘人员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当场告知。所有报考人员待初审通过后于2018年2月26日前至和田地区实验中学办公室报到。
(2)资格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到位后,学校组织复审。
初审、复审需提供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3)报名表(需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方可有效);(4)教师资格证原件;(5)普通话证书原件;(6)学信网注册备案表。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的可不提供,但是需在上岗一年之内取得相应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面试、笔试、体检。
本次招聘不设笔试环节,只设面试环节。考生先将所需材料按照要求发至招聘组邮箱或直接到我校提供所需材料,招聘组对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考生通知参加面试,面试内容由说课与提问两个部分组成。考生按照本人所报学科自行准备一份教案和说课稿(教案和说课稿需提交给面试人员)进行说课,说课时间在5-10分钟之间,说课结束后招聘组进行提问,招聘组根据说课与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打分,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合格的根据招聘的相关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与管理
(一)工资待遇。本次聘用人员享受与在编人员同岗同酬待遇,研究生学历7910元/月,全日制本科学历7836元/月(含五险一金)。
(二)优惠政策。
1.招聘且被录用人员前往和田的单程汽车、火车硬卧及以下票据费用全额报销,飞机票按火车硬卧标准给予报销。
2.学校为聘用人员提供周转楼房、配备厨具、洗浴设备、饮水机、洗衣机、洗漱用品等所有生活设施,达到“拎包入住”的标准。
3.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三年合同,在合同期内,学校积极为聘用教师创造条件,鼓励新聘用教师积极参加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考试,考入特岗序列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办理相应手续。
(三)管理与考核。
1.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表现,予以续约或解聘。
2.聘用人员的日常考核管理,学校负责实施,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按有关程序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3.招聘人员须在三年内参加自治区特岗入编考试;入编三年内不符合自治区特岗教师招聘条件的,三年合同期满自动解聘。
四、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必须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4.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参与招聘工作的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红普电话:18799370098
田克锋电话:18690368086
地区实验中学办公室0903-7825622
附件4:2017年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和田地区实验中学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