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舞蹈教师公告
连人社事招公告核[2017]92号
连云港市艺术学校是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全额事业单位,学校创建于1959年,是连云港市唯一一所从事学历教育的艺术类中专学校。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学科设置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其中舞蹈、声乐、器乐、美术设计等专业在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中国古典舞基本功训练教师2名、民族民间舞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舞蹈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类别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7版)。
(六)具备《岗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安排
本次招聘按顺序分两站进行:
第一站:中央民族大学、北京舞蹈学院
第二站:四川音乐学院
所有岗位即日起接受报名,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根据报名情况,赴第一站组织招聘,第一站资格复审结束后暂停报名。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按公开招聘相关要求确定拟招聘人数并组织考试。第一站招聘后未招满的岗位继续接受报名,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将根据报名情况赴第二站组织招聘(第二站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每站的拟招聘岗位情况和招聘后岗位空余情况将及时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在资格复审当天相应的时段内同时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舞蹈教师报名表》(附件2),连同应聘岗位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治处邮箱:lygswgxjzzc@163.com,标题为:“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联系电话+姓名+性别”,请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和填写报名信息。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两天之内回复确认(节假日正常报名)。联系人:贾雪,联系电话:0518-85681857。
(二)资格复审
网络报名完成后,请于2018年1月8日上午9:00-12:00之间到中央民族大学接受现场资格复审,或者1月9日上午9:00-12:00之间到北京舞蹈学院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层次的学历证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三)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相关信息将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公布)。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理论知识水平和岗位认知程度,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技能测试
经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技能测试采取现场技能展示的方式,主要考察舞蹈表演水平、舞蹈基本功和教育教学能力,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的6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将分别在笔试、技能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公布。
六、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结束后,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对于拟聘用人员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市文化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连云港市艺术学校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连云港市艺术学校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招聘单位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务必要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连云港市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18-85681807。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附件:1.连云港市艺术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舞蹈教师岗位表.xls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