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资格复审),如达不到3倍,按实确定。如有主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资格复审时携带身份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港闸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在南通市港闸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模拟上课形式,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其中美术、音乐学科岗位含专业素质内容,专业素质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末位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高分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分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南通市北教育网公布。
体检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集中地点在南通市港闸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南通市北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出现总成绩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公示结束后,收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待拟聘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在2018年7月15日前到港闸区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其他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影响本次聘用,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规定期限内不能提缴相关材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
本次赴外招聘报名安排如有因天气、场地等因素发生调整变动,将及时在港闸区政府网——人社局——人事考试栏目(http://www.ntgz.gov.cn/rsj/)、南通市北教育网(http://www.ntsbjy.com/)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网站公告。
本《公告》由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13515205593
政策咨询:0513-85308781,0513-85308783, 0513-85609798
纪律监督:0513-85609852
附件:
1.《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2017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2017年下半年赴外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