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宁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教育局计划招聘部分聘用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科需求
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计算机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
中学 | 2 | 3 | 7 | 1 | 2 | 1 | 1 | 1 | 1 | 1 | 4 | 1 |
小学 | 55 | 28 | 10 | 3 | 5 | 20 | 4 |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
2.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3.具有全面扎实的学科理论水平和良好的教育教学能力。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备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所报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相近,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为35周岁以下,条件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报名人员登陆南京市江宁教育信息网,下载报名表,并如实填写。
2.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8月3日―8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双休日照常进行)。
报名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608办公室(地址:江宁区天元东路58号致远大厦)
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各类荣誉成果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局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4.拟定人选。根据学科需求和报名情况,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于8月15日前在江宁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5.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
四、相关待遇
1.每月基本工资总额1800元,依法办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等五项保险。
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原则上不低于一万元,按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经考核后发放。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25-52284692,025-52281696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