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2月20日8:00—10:30(宣讲)
2017年12月20日13:30—18:00(面试)
2017年12月21日8:00—18:00(面试)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多功能厅(宣讲)
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东】207、208(面试)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和北京市进京落户的相关条件。
(四)本科师范类专业的2018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具有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结合我区乡村教师岗位需求,优秀毕业生可适当放宽;
(五)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在读期间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或任用关系),学习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岗位、人数
招聘岗位: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生物、政治、心理、音乐、物理、化学、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四、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上午8:30至10:30
报名地点:陕西师范大学新勇中心多功能厅
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成绩单(本科、硕士)、教师资格证、大学期间所获奖励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详细简历。
五、面试安排
由用人单位根据用人需求、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教育背景、研究方向、社会实践经历和大学期间的表现等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和简历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方式为微格教学和专业知识提问,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
六、体检安排
怀柔区教委组织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及聘用
怀柔区教委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安排考生在相关学校进行实习。考察与实习均合格后,在怀柔阳光教育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进京及相关聘用手续。
八、待遇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解决北京户口。服务期10年。
咨询电话:010-69623205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