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面试人选。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1:10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5的比例,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济南职业学院、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最低可放宽到1:3)。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面试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采取不同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会计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面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8月30日—31日(详见面试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面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要求,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综合考察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取消资格、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等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 综合考察
采用说课或上课、课堂示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8日—9日(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综合考察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每个综合考察组选派1名社会监督员,在考场内进行现场监督。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教师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会计、校医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体检
综合考察结束后,教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说课或上课等)成绩占40%的比例,会计、校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由招聘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务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者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取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可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王燕玲
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6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1.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
3.2012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