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郑市2018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举办地: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A109
开始时间:2017-12-12上午08:30
新郑市隶属河南省会郑州,地处中原腹地,是郑州的南大门,毗邻郑州新郑国际机场,107国道、京广铁路、京广高铁、石武高铁、京珠高速、郑尧高速等纵贯全境,拥有西亚斯国际工商管理学院、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等19所高等院校,是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县市、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市、国家卫生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
近年来,新郑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切实改善办学条件,逐步提高教师待遇,实现了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2011年在全省率先实现十二年免费教育,高考成绩连续26年稳居郑州市郊县第一名,先后获得河南省社区教育示范区、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等荣誉称号。
为加快推进我市高中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经市政府批准,现就2018年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专业对口、学历达标、资格合格、公开试讲、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招聘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原西南师范大学)等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6—2018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要求与招聘专业对口;具有相应高中教师资格证。
2.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师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研究生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1.曾被刑事处罚;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4.其它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专业
本次拟招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9个专业30人。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高校校园网公布、公示栏张贴等媒介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审查。 本人现场报名,进行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12月12日上午8:30—11:3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3.面试。12月12日下午2:00在报名处进行面试,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满分100分。
4.签订协议。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经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五、待遇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原则上在新郑任教不少于3年,工资待遇按国家规定的事业全供编制人员标准执行。
六、注意事项
应聘人需提前下载、填写《新郑市招聘教师诚信登记表》(见附件,粘贴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并携带以下材料:
2018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学生证或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原件。
2016、2017年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简历、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或人事代理手续、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听候招聘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按时参加应聘。
联系电话:0371—62696601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