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和《2018年顺德区公办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结合我中心师资需求缺口实际,现就2018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简介
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成立于2015年1月1日,由原顺德区教师进修学校、顺德区教学教研室、顺德区电化教学仪器设备中心三个单位整合而成,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顺德区教育局管理。中心占地1.2万平方米,建筑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有曲廊相连的宽敞大楼三座,总面积达7千余平方米,设有学术报告厅、图书阅览室、饭堂、篮球场、大型停车场等配套齐全的教学、学习、生活设施。
二、招聘需求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专业管理教师1人
(二)招聘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港澳大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乐于奉献。
(二)教师资格: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属于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的报考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一经聘用,必须在引入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学历(学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硕士或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我中心招聘岗位专业为:教育学(A0401)、公共管理(A1204)、中国语言文学(A0501)
(四)身体状况: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7年12月22日前完成。采取网络报名形式,应聘人员登录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在左下角位置选择“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专公开栏”,点击进入后在网上选取本中心和岗位(学科)报名,并同时向我中心提交纸质资料。我中心按照招聘条件,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对照应聘人员递交的书面招聘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区教育发展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大门路1号,邮编528300。联系人:欧阳老师,联系电话:0757—22330987。
(二)面试。
1.面试名单公布:2017年12月25日(星期一),在顺德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通知公告”栏公布,请各位应聘者关注,按时到中心参加面试,逾期不候
2.面试时间:
面试分初试和复试。为确保公平、公正,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初试环节,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初试只作为一个筛选的环节,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
(1)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届时以顺德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通知公告”栏公布时间为准)
(2)复试时间:
2017年12月28日(届时以顺德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通知公告”栏公布时间为准)
3.面试地点: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4.面试形式采用无领导小组面试、答辩等形式,考核应聘对象的专业知识、基本功和综合能力等。
5.面试评分:面试总分(即复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6.面试成绩(即复试成绩)公布:(2017年12月29日在顺德区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sdedu.net)“通知公告”栏公布)
7.推荐参加笔试人选:招聘面试考核小组在面试成绩合格(≥70分)的应聘对象中,根据个人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笔试人选数与招聘职位数(2n+1):1的比例向顺德区教育局推荐参加笔试人选。
(三)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由顺德区教育局统一安排。
(四)录用。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顺德区教育局通知后,按常规办理毕业生接收或人事调动手续,中心实行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享受顺德区内在编公办教师待遇。
四、其他说明情况
(一)本公告如与《2018年顺德区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方案》有冲突,则以后者为准。
(二)凡在高等院校学习期间受过院校处分的学生不予以招聘。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舞弊行为的,按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解释权归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0757—22912893
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发展中心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