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教育局2017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石门县教育局拟面向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数量
石门县教育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其中核算中心会计人员1人、基建管理人员1人;党务工作人员1人;文秘工作人员2人;教研室教研员1人。
二、考调范围及对象
石门县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具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45周岁以下,具有中小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①近五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②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二)具体条件
1.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能熟练掌握财务管理、核算工作及财务软件的应用,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基建管理人员:熟悉基本建设政策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在学校后勤及工程建设管理岗位上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工程建设管理类相关资质证书或职称(土建、监理、造价均可)。
3.党务工作人员:具有一年以上从事政工或党建工作管理经历,在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网站发表过党建工作方面的文章。
4.文秘工作人员: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及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综合写作能力;具有两年以上教育综合管理工作经历或担任局管干部两年以上。
5.教研员:具有高中语文教师资格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考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择优考调。
(一)发布信息
通过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教育云等公开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12月16日
2.报名地点:石门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103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4.提交材料:①《石门县教育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④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5.资格审查:县教育局成立资格审查小组,由县教育局纪检室、人事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考调条件者,随时取消资格。
6.确定开考比例:每个考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应达到1:3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报人社局批准后核减或取消考调岗位计划数。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12月19日在县教育局103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试内容: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四)确定拟调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调人员,若考试(笔试)成绩相同,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查,根据实地考查情况报县教育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择优录用。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后,在石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石门教育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工作由县纪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736-5323350
监督电话:0736-5329249
附件:石门县教育局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石门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