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高新区社会事务办公室
面向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
招聘时间:2017年12月15日9:00
招聘地点:西南大学招聘大厅报告厅二
一、招聘安排
招聘时间:2017年12月15日9:00—10:00(宣讲)
2017年12月15日10:10—12:00(面试)
二、单位简介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1992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家级高新区,下设“一区一城三园”,即中国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襄阳科技城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汽车工业园、深圳工业园三个园区,辖团山、米庄两个镇和七里河、紫贞、刘集、东风四个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代表政府统一行使全区教育行政管理职能。
襄阳高新区现有义务教育学校25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完全初中1所,小学20所。2017年秋全区在校中小学生21426人,其中公办中小学生17661人,初中生4524 人,小学生13137 人。
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鄂就业实施办法》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80号)的文件精神,经襄阳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现面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三、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招聘范围及要求
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高校(北师大、华中师大、华东师大、西南大学、东北师大和陕西师大)2018年应届本科免费师范生。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为更好地开展本批次招聘工作,根据各院校报名情况,可适当调剂各学段、各学科招聘人数。
五、招聘学科及名额
初中(43人):语文12人,数学12人,英语8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2人,体育3人,音乐2人;
小学(7人):语文2 人,数学3 人,英语1人,音乐1人。
六、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七、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相关高校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携带:
(1)网上下载填写《襄阳高新区招聘2018届免费师范生报名登记表》(填写 “本人承诺”,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生证;
(4)《毕业生推荐表(函)》、在校期间成绩单(加盖“院〈处〉”的公章,《毕业生推荐表(函)》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5)教师资格证;
(6)普通话水平等级证;
(7)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8)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业绩证书;
以上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2018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的需毕业学校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证书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
3.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三)签约
签约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现场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四)聘用
待拟聘用人员到岗报到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
新招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年(免费师范生服务期限为十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襄阳高新区面向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襄阳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六)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湖北省、襄阳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710—37556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