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组织: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单位(机构)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本次笔试实行“裸考”,所有考点及考场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提前做好物品寄存,并于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积极配合考点安检和监考人员的入场安全检查。
3.笔试地点:在市政府所在地集中考试。
4.笔试内容:
报考非师范类综合岗位的,其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文史、公文写作及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基础知识。
报考师范类综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计算机应用等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拟招聘岗位的专业综合知识。
5.笔试时携带的证件:考生只准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考点,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笔试。考试所需的文具由定西市人社局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文具、书籍、资料、稿纸、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包括计算器)等其他任何物品进入考点,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6.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
1.有面试程序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发布后,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人数不足以上比例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面试前划定最低分数线并书面通知考生。资格复审后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
2.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形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
3.面试方案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笔试前在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4.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成绩
1.无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为笔试成绩。若同一岗位报考者的总成绩在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末尾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最终人选。
2.有面试环节的招聘总成绩,除个别岗位外,其余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五)考察
考试工作结束后,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岗位招聘人数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考察。市直单位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县及乡镇所属单位的考察工作由县上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分别由市、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确定。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审批、聘用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分别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者通过定西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资格,然后从本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公示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在市、县聘用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到岗,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到岗后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实施岗位聘用、兑现相应待遇,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事项
1.定西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dxsrsj.gov.cn)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公告、通知、公示等信息,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
2.准考证是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3.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并记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被记入诚信档案的人员,今后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定西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