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象: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岗位数和技能测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技能测试),不足1:5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技能测试。
2.形式和内容:采取模拟上课形式,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
3.时间和地点:由江苏省海门中学另行通知。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技能测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面试
1.对象:技能测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时间和地点:由江苏省海门中学另行通知。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专业知识及相关基础理论、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采用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下同)并在海门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门中学网站公布。体检由海门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02〕59号)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海门市教育局会同江苏省海门中学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海门人事人才网、海门教育信息网、江苏省海门中学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由海门市教育局报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江苏省海门中学与拟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所有拟聘人员在2018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业务咨询:0513-82212218(江苏省海门中学)
政策咨询:0513-68066087(海门市教育局)
0513-82269292(海门市人社局)
纪律监督:0513-82212572(市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附件:
1.2017年冬季江苏省海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 2017年冬季江苏省海门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