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九龙坡区2017年面向全国引进
企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优秀毕业生人才简章
为了全力加快实施人才助推区域创新驱动发展,扎实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西部创新中心窗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国引进企事业单位急需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优秀毕业生人才。
一、招聘原则
严格执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有关规定。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企事业单位引才同步,企业自主选才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指标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第一项:急需高层次、骨干人才。包括具有较高的创新创业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或丰富的管理经验,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人员。中级及以下职称人才年龄在35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副高级职称以下人才、博士学位人才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正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历学位)。
教育类报名参考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近10年内(即:2007年12月1日以后)获得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区(县)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地市级或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命名名师及高考、中考命题专家,其中县级(县级市、直辖市所属的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需在近10年内(即:2007年12月1日—2017年12月1日)取得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学会组织的现场学科赛课及本学科技能大赛县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地市级或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卫生类报名参考人员,原则上需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医学检验、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医学影像、麻醉等紧缺岗位,参考人员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才的,职称条件放宽至中级职称。
第二项: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优秀毕业生人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2015年至2018年毕业的国内重点高校以及在2015年至2018年国外重点大学经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资格认证的,并与引才岗位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高校范围包括:国家级重点高校(均不含独立学院、二级学院);国家部委及重点科研院所直属高校;2017年9月国家教育部等部委公布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学科;国外重点高校(详见附件6《2017年引进世界重点大学毕业生人才学校名单》),其中为国内外联合办学模式的,需经国家教育部高考直接录取为国内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部分紧缺性或专业性强的岗位放宽至本专业综合性大学。其中包括:医学检验、儿科、妇产科、精神科、医学影像、麻醉、法律、音乐、舞蹈、体育、美术等以及中职教育专业中部分紧缺学科或专业性较强学科。
企业招聘岗位根据自身需要确定条件。
岗位具体要求及其他条件见《重庆市九龙坡区2017年面向全国引进急需高层次、骨干和重点高校毕业生人才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4)。
(二)报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
康。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须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完全对应《重庆市九龙坡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2016年8月修订)》(详见附件5)所列的具体专业或专业大类。国外重点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相同或相近。
3.岗位设置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工作经历须与本专业一致,如:报考教育专技岗位,工作经历应当是教师岗位上的工作。
4.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普通话等级需满足:语文岗位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须二级乙等及以上。已通过各级语委测试机构资格考试但暂未发证的,须由测试语委机构出具书面证明,并于报到之日提供认证原件复核。
5.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教师资格证需满足: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报考之日出具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国外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须在正式报到之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出具教师资格证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视为不符合报考资格,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国外境外留学毕业人员视为不符合聘用资格,不予以聘用。
6.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在“岗位”栏(见附件2)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区县级及以上专业认定机构出具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据相应证明(如:体育(篮球)应出具体现篮球专业的相应专业资格(等级)证书或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篮球专业学习方向证明);在“专业”栏(见附件2)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方向)毕业院校应依据所学学科出具英语专业学习方向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
7.身体健康,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8.引聘人员不受原户籍和原工作体制限制。(重庆市外生源地的免费师范生,严格执行教师厅〔2011〕1号跨省有关规定)。
9.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报名时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含区属中小学校、卫生计生机构)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解聘文件为依据);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研究生,未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不能报考。
(三)竞聘方式
报考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事业单位岗位和企业岗位。其中,报考事业单位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本次招聘按照各报考岗位(分单位、岗位)分别竞争、择优聘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四)招聘指标
本次招聘活动共设定招聘指标418个,其中机关镇街事业单位 11个,教育所属事业单位54个,卫生计生所属事业单位 37个,区内重点及创新型企业招聘指标316个。
三、考点设置及报名
(一)考点设置
本次人才引进活动考点设置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才服务联盟平台(九龙坡区杨家坪保利花半里时代广场)。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通过后,按下列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认,方可参加考试考核。如因考生个人报名信息提供有误,导致资格审核未通过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网上报名及时间:
2017年12月1日9:00—12月9日18:00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12月15日—16日9:00—12:00,13:00—16:30
3.现场资格复审地址: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才服务联盟平台(运营策划中心)(九龙坡区杨家坪保利花半里时代广场C7-5楼)
(三)报名资料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重庆市九龙坡区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183.230.36.223:82/wsbm/webregister/index.aspx)。报名情况将在人才服务联盟平台“点点找人”手机APP“联合招聘”栏目或九龙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内予以公布,报名期间每日17:30后进行报名情况数据更新。报考企业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以登录“点点找人”手机APP,“联合招聘”栏目查询所报考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和相应岗位情况。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报考相关信息,并上传近期高清晰免冠电子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发生错误,责任由考生自负。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本次招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引才和公招考试的处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完成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招聘工作组将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第3个工作日后登陆网站查询审核结果以及是否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核环节。经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2017年12月14日24:00前打印《重庆市九龙坡区2017年人才引进报名表》,因逾期未打印该表而影响现场资格复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经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发放《人才考核应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内容包括:《重庆市九龙坡区2017年人才引进报名表》(网上自动生成下载)、身份证及以下材料:
重点高校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优秀毕业生人才岗位:
①提供在校期间学生干部任职、奖学金及获奖证书(所有证书或证明须符合报考岗位学历层次;学生干部任职经历须注明校级或院系级,由相应级别部门提供证明;奖学金须注明国家级、省部级、校级或院系级,并提供相应证书)。
②国内应届生另需提供教育部统一印制,加盖毕业院校行政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
③国内往届生另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及相应证件;
④国外境外留学生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为国内外联合办学模式的,需提供经国家教育部高考直接录取为全日制本科学历相关证明。2018年应届毕业和报名时还未经认证的海外留学人员,需提供学生证、成绩单以及学校证明等相应证明材料,若考核通过,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证明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教育事业单位专技岗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和非师范类毕业生以及国外境外留学毕业人员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层次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报到前获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已通过相应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但相关机构暂未发证书的,须由相关资格证书发放机构出具书面证明。
急需高层次、骨干人才岗位:
另需提供本人简历与业绩简介、符合报考条件设置相对应的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含学历证书、执业证书、人力社保职改部门颁发的职称证)。报考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另须提供公开发表的文章,文章需复印封面、目录和刊登文章的页面。
凡以上人员,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另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对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考生还需提供以下印证材料:本单位聘用合同或人力社保部门印发的红头聘用文件(须有人社部门印章);以单位名义参保的社保缴费凭证(须参保地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卫生计生有进修、规培经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进修、规培单位和本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印证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如任何一个材料出现虚假或经相关部门对资格认定不通过的,一律视作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取消考生聘用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报考九龙坡区事业单位公招考试,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