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14名(详见璧山区面向2018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学兼优。
2.学历要求:
(1)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2)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2018年应届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
(3)符合以下条件的2018年应届全日制重点高校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就读大学期间曾获得过校级二等及以上专业奖学金,或者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及以上奖项(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或者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80分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就读大学期间专业成绩无补考(即≥61分)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获得国家级奖学金或校级一等奖学金(非城区学校可放宽到校级三等奖学金及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竞赛二等奖及以上(须加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或者大学期间必修课程成绩平均分数达到80分以上。www.wenwu8.com
3.本次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所有考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证书和相应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其全日制学历(学位)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5.自愿在我区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2年)及以上。
6.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等规定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专业科目测试+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适岗能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应聘者持《璧山区面向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及相关资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业成绩单等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该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参加前面批次招聘并已与我区学校签约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参加后面批次的招聘。
2.招聘批次及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批次(研究生、免费师范生、重点高校本科生专场):璧山中学岗位1—15共计67个招聘名额,2017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报名;
第二批次(研究生、免费师范生、重点高校本科生专场):岗位16—46共计47个招聘名额,2017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在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招聘大厅报名。
第三批次:前两批次招聘剩余岗位,在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招生就业服务中心报名。岗位名额、报名时间将提前2个工作日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璧山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及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关注。
根据前三批次招聘情况,由璧山区人力社保局和璧山区教委会商确定是否再进行剩余岗位招聘。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报名地点同时进行。由璧山区教委及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符合条件者均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招聘单位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会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