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日期:12月30日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政治理论等,分值为100分。
2.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按照岗位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前,若取得复审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依次递补,如参加笔试的考生中已无递补对象,则按实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与报考信息不符的,即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资格复审开始后不再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资格复审时,参加复审人员须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国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证书)、报到证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人员,除携带上述材料外,还须登陆太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级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和户主主页)、退伍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要求于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3.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人员直接淘汰。
报考教师岗位人员的面试方式为讲课,时间为20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内容。报考其他岗位人员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通过考生回答问题等测试考生从事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及相关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等。
面试结束后,根据参加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如有并列,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与考察。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于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三)体检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体检,报考其他岗位的人员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要求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于太原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职业素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及现实表现等方面,并对报考者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档案进行审核。
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于太原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0351—2020341
监督电话:
太原市教育局:0351—4223097
附件:
1.2017年太原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校(单位、幼儿园)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