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经信委”)所属事业单位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见附件《2017年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6年11月24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试用期、工作经历、学历证书取得时间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7年11月24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可在省经信委网(http://www.shanxieic.gov.cn)进行查询。
应聘者如需咨询招聘中的相关事项,可直接与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或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联系。
联系电话: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0351-3046154
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0354-3952595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日-12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报名地点: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晋中市汇通北路88号,山西交通学院斜对面)
咨询电话:0354-3952595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其中: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此外,报考者还应携带填写好的《2017年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现场提交报名。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
(三)笔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顺利通过的考生持加盖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章的《2017年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的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由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在省经信委和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组织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公文写作、科技人文知识等综合知识,以及相应的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请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登录省经信息委网站查询。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负责,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省经信委网站通知。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五)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省经信委的监督指导下由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省经信委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六)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当天完成面试的岗位,当天即公布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若2名以上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体检由山西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
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环节。成立考察小组,根据拟录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省经信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四、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0351-3046154
监督、投诉电话:0351-3046017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一:《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二:《2017年省工业与信息技术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