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岗位: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人员请于2012年9月4日9:00——9月7日9:30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
辅导员岗位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美术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测试)。
1、辅导员岗位: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2年9月7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以招聘职位所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分值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主页招聘栏公布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辅导员岗位按1:10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辅导员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进行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最终成绩=笔试*30%+面试*70%。
2、教师岗位
(1)试讲
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教师考核小组(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组织应聘者进行试讲,试讲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试讲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试讲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031)按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031)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广州美术学院附中教师考核小组组织,测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聘用,测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3)最终成绩计算方法:
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2012031)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
其他教师岗位的最终成绩=试讲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和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应聘的,可依次递补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有关问题说明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2年毕业(含暂缓就业),境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2、各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提到的CET4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CET6级为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八、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最新通知,请浏览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gzarts.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39362160(广州美术学院人事处)
13527674096(7月25日-8月29日上班时间)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9362018(广州美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附件:
广州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