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17年择优选拔教研员工作方案
为吸纳和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研员队伍,促进我区教育教学质量的快速提升,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发展,经研究决定,2017年面向全区择优选拔教研员。为确保本次选拔工作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顺利进行,特制订本方案。
一、选拔岗位和数量
共选拔中小学、幼儿园共计10名。其中:
初中(5名):英语教研员1名、物理教研员1名、生物教研员1名、历史教研员1名、政治教研员1名。
小学(1名):科学教研员1名。
幼儿园(1名):学前教育教研员1名。
中小学(3名):体育教研员1名、美术教研员1名、思想品德教研员1名。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
观山湖区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拔条件
1.政治素养高。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工作积极主动,能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服从安排,勇挑重担。
2.业务能力强。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较强的教育科研工作、教学指导与教学研究能力;近五年主持或参与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撰写的论文或科研报告有较高质量,并在全国核心刊物或省、市级公开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二等奖及以上;近五年在教学评比活动(如教学大比武、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等)中获区级一等奖;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能力强,具有教育质量监测命题与评价、数据分析的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有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或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或班主任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的经历,沟通与交流能力较强。
4.有较强的改革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教学管理的改革与实践,立足学科,服务全局意识强;善于吸纳新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思想,并积极应用于工作中。
5.学历及职称要求。初中教研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并有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小学教研员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及以上,并有担任过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学前教育教研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幼儿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初中教研员年龄在50周岁(1966年11月15日)及以下,小学、学前小学教研员年龄在45周岁(1971年11月13日)及以下。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8.在全区同学科教师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曾获省、市学科骨干或带头人,“三名”工作领衔人及市级以上名师等称号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7年11月13日—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观山湖区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二)初审
报名采取个人申报的办法进行,如实填写《观山湖区择优选拔教研员报名表》及提供相应的资料。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提供相应的获奖证书原件、材料及复印件各1份;
(6)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四、能力考查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能力考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区教育局组织考察组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六、聘用
根据能力考查及组织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需求,择优确定拟选拔人选,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工作要求
择优选拔教研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参加选拔教师的各学校、各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人员及学校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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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