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免费师范生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2018年教师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信息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招聘范围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应届研究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18年毕业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的免费师范本科毕业生,上述对象符合相应招聘岗位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的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品学兼优;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仪态端庄,语言流畅,思维敏捷,学业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强;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四)免费师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与招聘的学科相同或相近;
(五)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七)自愿在我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期者,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八)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九)免费师范生及研究生在2018年7月31日以前须按要求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应聘职教中心中职旅游管理岗位的研究生未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的,可放宽到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十)免费师范生报名应符合国家、省市关于免费师范生就业的相关规定。非重庆市生源的免费师范生需经生源所在省(市)教委和重庆市教委同意才能报考;且须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2年。
(十一)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集中报名:
报名实行现场集中统一报名,对岗报考。
凡符合招聘范围和条件的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学科的需求,每位人员只能选择《招聘信息表》中一个学校的一个学科应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核。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6:00。报名地点: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重庆市北碚区)。
(二)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自荐书1份(含学校推荐书、在校学习学科成绩表或证明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1寸免冠照片2张。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查验)。
5.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确定为拟聘人员后收取)。
报名资格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组织工作人员在现场(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核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6:00,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考核环节。
招聘岗位指标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指标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计算);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