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政府和广州市政府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学校本部位于广州大学城西南端,有大学城和桂花岗两个校区,占地1880亩。现有教职工2700多人,全日制在校学生34000多人,具有本硕博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学校围绕“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高水平大学”的目标,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充实发展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师资队伍力量,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优秀专业教师,诚邀海内外青年英才加盟。
一、招聘岗位
专业教师岗位2个。
二、招聘条件
岗位类别 |
招聘 |
招聘 |
专业及代码(研究生)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教师岗位 |
1 |
应届毕业生 |
建筑学(A0813)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35岁 |
1.2017年应届毕业生,已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证及学位证。2.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或通讯作者)发表本学科学术期刊论文4篇及以上。 |
教师岗位 |
1 |
应届毕业生 |
风景园林学(A0834)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35岁 |
1.2017年应届毕业生。 |
三、招聘时间
2017年11月3日9:00至2017年11月21日16:00,可通过工作联系电话进行查询。
四、应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通过向广州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人才招聘邮箱jzxyrc@gzhu.edu.cn投送个人简历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填报所有信息均将留存,在资格复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试用期间与真实信息进行对照,如发现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或有损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报名信息与真实情况不符的则取消其面试、体检和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予以解聘。
(二)资格审核
符合条件者进入招聘专业考核程序,不符合条件者不予通过审核且将个别反馈。
(三)招聘考核
1.凡通过邮箱报名并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博士均可直接参加专业技术考核,考生所需提供材料按通知要求准备。
2.专业技术学科小组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答辩、英语水平能力考核、专业授课能力考核;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具体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依据《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社局网站、广州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6.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广州大学聘用合同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继续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二)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本招聘信息常年有效,应聘者可随时申报。学校将根据人才引进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并通知审议结果。
(四)公开招聘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0-39366042。
(五)人事处联系电话:020-39341749;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联系电话:020-39366972。
(六)广州大学人事处对本招聘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大学人事处
2017年11月3日